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管理、消防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录城镇管理及消防协管人员10名,具有缙云籍常住户口的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米(含)以上,年龄19至32周岁(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10日)。
3.退伍军人、大学以上学历的优先。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末休息),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明及其他能证明工作经验和能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至缙云县新建镇党政办办理报名手续。
2、体能测试。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100米,1000米跑。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二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用。
三、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录用后,月收入2000元左右。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联系电话:3016800,联系人:黄先生
新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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